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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增加空置持有成本,降低交易成本」
多幾間房子收租,取得人生的財務自由,不用再依靠辛苦工作也有現金流,這是個人向上努力的權利自由,不應該與「投機客」畫上等號。
但是,也有許多人把「買房子」當作「買定存」,在全台灣都會區買豪宅卻寧願空著也不租給人使用,等著增值再出售,這才是要課重稅的對象!
比如說,鄰近中心辦公商業區的豪宅,不應該分戶賣給遊走兩岸台商富豪後,卻幾乎2/3棟空置,晚上點燈率奇低。應該整體規劃成收租型的酒店式公寓,吸引大型跨國企業主管入住,並提升周邊地區的經濟消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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