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從H的人生體會,他教我「談判成交」最重要就是搞定三件事情。

第一:找到真正做決策的人

H認為談判這件事沒有對錯,重點是對的「人」。找到真正做決策的人,這個人的決策模式、談判風格、邏輯思考都要能夠掌握,才有可能在關鍵時刻讓他下YES的決定。雖說房屋買賣常有「買方代表」或「賣方代表」,但通常隔著人傳話,除非這人也是談判高手,鮮少能夠成交的。還不如把中間人佣收談清楚後,安排直接與決策者面對面談。

第二:確認雙方需求與利益

H認為賣方決定這個價格,買方設定這個買價,絕對都有其計算邏輯。但是,除此以外,一定還有一些心理因素或其他需求利益,會影響雙方對價格的鬆動。比如說,有賣方堅持這個價,是因為他在外借款連本帶利要這麼多,若房地產不賣到這麼多就連債都還不完。但是,如果可以幫他處理那個債,也許就可以鬆動他的價。

第三:找到雙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

談判成交,除非是天作之合,那就是在雙方認知的退讓極限裡找到交集。H認為這退讓極限不見得是價格,還可以天馬行空地想,一定可以找到雙方可接受的替代方案。最近我朋友賣房子,買方很有興趣但出的價格一直很低無法成交;經我了解對方是收益型投資人,跟H討論後,建議我朋友提出售後以5%回租兩年的條件,對方居然一塊錢也沒砍就成交了。

arrow
arrow

    小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